学院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学院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俭学“四位一体、联动”的激励和保障机制,鼓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二)学院设有奖学金,高金额为1000元/生/年;
(三)学院实行国家贷款,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向有关银行申请生源地国家贷款,6000元/生/年,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四)学院设有国家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国家金的发放比例为30%,补助标准分为4档,每生每年1000-4000元不等;
(五)学院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临时困难补助和特困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