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金、国家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社会专项资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人年,二等奖500元/人年,三等奖300元/人年;
步长奖学金:特等奖5000元/人年,一等奖3000元/人年,二等奖2000元/人年,三等奖1000元/人年;
勤工: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岗位,按月发放酬金;
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贷款,每人不超过12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