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给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学校设有校内、校外多项奖金,建立了以生源地信用贷款为主,奖金、勤工、学费减免为辅的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
1.生源地信用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
2.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市长奖学金6000元/年;校长奖学金5000元/年、企业奖学金。
4.勤工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以向学校申请勤工,学校根据实际需求为学生提供勤工岗位。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各项工作程序按照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类奖金评比过程、评比结果按要求实施公示,接受师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