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阶段招生实行全市统筹,保持普职教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结合全市初中毕业生生源变化、教育资源布局调整等因素,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令性分配到各地各学校,任何地区、学校一律不得超计划和无计划招生。全市各级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面向本市参加2018年中考考生的招生计划,由教育、人社等部门联合印发公布;教育、人社等部门在下达的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内审核审批并按实际入学名单建立各职业学校新生学籍;财政部门按照市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招生部门核定的实际招生人数安排各职业学校免学费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各招生学校不得突破下达的招生计划。除省教育厅下达的高等师范、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外,非我市紧缺、社会急需专业的市外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在我市安排招生计划。市内各职业学校不得为社会职业培训机构代报招生计划和新生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