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助学金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户低保户、残疾证、重大疾病等)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八、免学费政策
免学费补助标准:位于县(市)城区和乡镇的学校每生每年1600元。农村学生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