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2000元/人/年(资助面:按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总人数15%确定,其中集中连片地区、涉农专业学生不占比例)。
2、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校免学费2400元/人/年(资助面:农村学生100%;城市涉农专业学生100%;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城市学生在校就读总人数10%比例确定)。
四、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二)国家助学金
1、根据国家减免学费政策,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减免学费2400元/年(在学费总额中扣除)。
2、一、二年级在籍在校学生中,湖南省集中连片贫困地区37个特困县的农村学生可享受2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非连片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5%可享受2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
(三)勤工俭学
1、学校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补助伙食费800-1500元。
2、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每年可免费提供假期(1-2个月)带薪实习实训岗位,所得薪资可直接抵减部分学费。
(四)学校奖学金
2、学校对各方面有突出成绩和特长的学生实行奖励政策。每学年开展评优评先工作一次,奖励分为证书、奖品和奖金等。
4、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奖,可凭荣誉证书获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