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严格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准确填报学生注册信息,及时填报转学、转专业、退学、休学等学生学籍异动信息。中等职业学校要做到学生、学籍、经费相一致。严禁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办学机构在中等职业学校挂靠招生并注册学生学籍;严禁中等职业学校虚报学籍或保留流失学生学籍;严禁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挂靠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严禁利用虚假注册学籍信息等手段冒领、套取国家金和免学费资金。
7.严格中等职业学校经费管理。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免学费政策,严禁以联合办学的名义套取财政补助经费,严禁边免边收,严禁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收费许可证许可期间,可按规定收取高于免学费补助标准部分的经费。
2.加强招生宣传引导。各市、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大综合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高职扩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高本贯通试点、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扩招等有力政策,积极引导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要加强地方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国家和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扶贫、招生就业、升学和资助等相关政策。利用致家长学生的一封信、随录取通知一同寄送等形式,让学生第一时间了解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了解接受资助的方式和渠道。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要准确解读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考生、残疾考生、“两后生”等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不让一个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