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民政局,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民政局,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6〕20号)、《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委办〔2006〕136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劳动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民政局,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民政局,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6〕20号)、《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委办〔2006〕136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