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实施意见》)提出的“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的要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增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考试中心):根据《关于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粤考院〔2017〕147号),我省2018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将于1月6-7日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时间考试科目1月6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英语10:40―12:10数学下午15:00―17:00语文1月7日(星期日)上午8:30―10:00化学、思想政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