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第八条第一款有关规定:“依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之和,确定总分。依据确定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划定分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我院于4月19日召开院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问题。综合考虑各专业大类招生计划、上线人数及生源分布状况,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情况,我院2016年单招各大类录取分数线如下:土木建筑大类453分;交通运输大类658分;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批复2014年单招方案第七条:录取1、依据文化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确定总分。2、根据考生总分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名单。3、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同等分数情况下,语数外达到免考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未达到免考条件的考生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商务英语专业在分数相同情况下,按英语成绩优先录取。4、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