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免试意向的考生由本人持获奖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证、毕业证等证件,于2019年3月18日之前,向我院提出申请(北校区办公楼104室)。经我院免试考生专家审核组审核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录取备案时报省教育考试院。联系方式: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1号邮编:050061电话:0311-;;传真:0311-Email:sjzzb001@163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第七条的规定: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我院免试录取。免试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职业资格)相同或相近的专业。申请免试的考生,参加我院专家审核组审核面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