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通过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录取进入本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免学费和住宿费,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及转专业,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派遣到指定的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连续工作6年。定向县(市、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督促定向服务单位落实考生就业岗位并在有空编时优先入编。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学费: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精神医学专业、眼视光医学专业:7660元/生·学年;护理学专业、生物医学科学专业、药学专业:6960元/生·学年。
住宿费: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一、学费全额奖励计划
李嘉诚基金会捐资在汕头大学设立专项奖金,奖助2019级至2022级全体本科生在读期间的全部学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精神医学、眼视光医学的本科生为5年;护理学、药学、生物医学科学的本科生为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