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单招章程各高职院校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规范制订本校2022年高职单招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更改。招生章程内容应主要包括:学校全称、校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本校自主测试办法、本校不同专业对不同类型考生的考核标准和方式、录取规则、收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等。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本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高职院校须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本校高职单招章程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学生处。省教育厅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高职院校单招章程集中审核确认后,交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统一公布,之后各高职院校再在本校有关平台上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