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职单招对象为符合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其中,按照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要求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时通知》(湘教通[2019]2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须分别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或资格审核,企业在岗人员由相关企业提供在岗证明材料(如半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上述五类社会人员考生的资格证明材料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给拟报考的高职院校进行认定。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高职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报名时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
2.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高职或本科专业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推荐到有关高职院校对口专业就读,由招生院校审核决定是否免试录取。符合上述免试就读高职院校的考生可在高职单招期间向有关高职院校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免试入学相关手续,符合免试入读本科院校的考生在2022年6月份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期间办理免试入学手续。有关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规定,已确认免试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其他招生方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