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更新日期:2023-01-21 06:36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87912254
  •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

2021年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七章收费标准与退费办法
第二十六条 收费标准
各专业的学费按照闽价费〔2012〕356号批文核定的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7200元/生·年,其他专业收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
根据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退费办法为: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一)缴费后未入读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二)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三)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四)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五)被开除学籍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2019年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七章收费标准与退费办法
一、收费标准
各专业的学费按照闽价费〔2012〕356号批文核定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7200元/生·年。
根据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退费办法为: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一)缴费后未入读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二)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三)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四)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五)被开除学籍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2018年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七章 收费标准与退费办法
一、收费标准
各专业的学费按照闽价费〔2012〕356号批文核定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7200元/生·学年。
根据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退费办法为: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一)缴费后未入读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二)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三)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四)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五)被开除学籍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2018年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章程

第七章收费标准与退费办法
一、收费标准
各专业的学费按照闽价费〔2012〕356号批文核定的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7200元/生·年。
根据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退费办法为: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一)缴费后未入读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二)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三)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四)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五)被开除学籍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2017年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十、学费标准
依据闽价费〔2012〕356号批文核定的收费标准,学前教育专业的收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以上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及教材费等。学生退费依据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2017年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七章收费标准与退费办法
一、收费标准
各专业的学费按照闽价费〔2012〕356号和闽价费〔2013〕185号批文核定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7200元/生·年。
根据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退费办法为: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一)缴费后未入读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二)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三)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四)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五)被开除学籍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2017年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师范类专业学生需通过全国统一教师资格证考试后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等方面与普通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
各专业的学费按照闽价费〔2012〕356号批文核定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7200元/生·年。
根据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退费办法为: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1.缴费后未入读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5.被开除学籍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2016年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范类专业学生需通过全国统一教师资格证考试后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收费标准

2013年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合作办学招生简章

4、收费标准
国内:按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文件精神和福建省物价局审核、认定标准收费。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十一、收费标准与退费办法
收费标准
各专业的学费按照闽价费〔2012〕356号批文核定的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7200元/生·年。
根据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退费办法为: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方法清退:
(一)缴费后未入读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达成清退;
(二)缴费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即可清退;
(三)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减少清退;
(四)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五)被开除学籍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