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针对无法缴纳学杂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报到入学时开辟绿色通道,批准暂缓缴纳学杂费,先入校学习。入学后学校根据调查情况帮生通过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国家金、学费减免、勤工等方式进行资助。“绿色通道" 是确保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直接、有效的措施。
是指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投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贷款。
六学费减免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等,实施减免学费政策。目前,我校针对孤儿学生全额减免学费,针对其他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有两个标准,即2000元/人和1000元/人。t.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国家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贷款代偿,每学年补偿或代偿的高金额不超过8000元,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完毕。对退役后复学的原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
八.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自愿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我校录取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每学年学费资助金额不超过8000元。
九.直招士官学费补偿国家贷款代偿从2015年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或获得的国家贷款实行代偿。每学年补偿或代偿的高金额不超过8000元,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完毕。
十.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
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满3年(含3年), 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由财政实行补偿。学费补偿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高不超过12000元。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 -律视为特殊困难学生直接享受国家金高档(4000元/每学年)资助。其中孤儿学生除享受国家金资助外,还享受免除学费和生活补助等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