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安徽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阜阳师范大学对在校大学生实行“奖、货、勤、助、补、减”等资助政策,并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入学设立“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如下:
针针对无法缴纳学杂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报到入学时开辟绿色通道,批准暂缓缴纳学杂费,先入校学习。入学后学校根据调查情况帮生通过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国家金、学费减免、勤工等方式进行资助。“绿色通道" 是确保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直接、有效的措施。
二.奖金
政府、学校、社会机构及个人为支持、表彰和鼓励贫困、优秀学生而设立的各种形式的奖金。
政府设立的奖金有:“国 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国家金(3300元/人均)”。我校设立的奖金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1000元/人、二等600元/人、三等300元/人)”“三好学生标兵 (1000元/人)”“校长奖学金 (1500元/人) ”“自胜奖学金(1000元/人) ”等。
社会捐助的奖金有:“淮 都奖学金”“元祥奖学金”“立华励志奖学金” “天韵梦想奖学金”“倪氏文化金” “叶圣陶奖学金"等。
是指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投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贷款。
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我校参照阜阳市低生活保障标准计酬工资。
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特殊情况,通过特定方式给予其一定的资助。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等,实施减免学费政策。目前,我校针对孤儿学生全额减免学费,针对其他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有两个标准,即2000元/人和1000元/人。t.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国家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资助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 -律视为特殊困难学生直接享受国家金高档(4000元/每学年)资助。其中孤儿学生除享受国家金资助外,还享受免除学费和生活补助等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