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学费和奖助政策
(一)学费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须缴纳学费。
(1)艺术、法律硕士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学制3年;
(2)应用统计硕士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学制3年;
(3)翻译硕士学费标准为14500元/年,学制2年;
(4)会计硕士学费标准为14500元/年,学制3年;
(5)工商管理硕士学费标准为30000元/年,学制2年;
(6)除上述各专业外的其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学制3年。
(1)电子信息硕士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学制3年;
(2)工商管理硕士学费标准为54000元/年,学制2年。
以上学制以我校新的研究生培养文件为准,收费标准以广西区物价部门终核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