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费标准:雷丁学院各专业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和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标准为26400元/生?年。学生在国外学习阶段的学费按外方合作学校标准收取。
文科类专业5200元,
理科类专业5500元,
工科类专业58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农学类专业2500元,
省优势学科专业6050元(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
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学年。
第二十六条学生公寓住宿费按照江苏省发改委颁布的收费标准执行,按不同的宿舍标准分为每学年人民币800元至1500元,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二十七条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包括多层次、各类型的奖学金、金、困难补助、勤工、学费减免以及生源地信用贷款等项目,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