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一、收费、退费
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按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学费。艺术类本科各专业第一学年暂按25800元收取;艺术类专科各专业暂按11800元元收取。学校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1500—3000元/年。
主要用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住宿费的在校生及即将报到的新生,每年贷款金额高为8000元。有关贷款事宜可在暑期咨询本人所在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当地省生源地信用贷款政策执行)。
国家奖学金:奖励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品格高尚、社会实践和创新能力强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籍档案。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金:家庭困难的学生个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放,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具体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档。
(三)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主要用于应征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退役复学学生、直招士官等,补偿学费或贷款按照每年高8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将在校三年或四年期间所缴纳的学费或贷款补偿发放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