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2019年我院新生收费项目、标准按按闽价费[2012]字356号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费:艺术类、计算机类专业7200元/学年,其他专业6000元/学年。其中雕刻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陶瓷制造工艺等三个专业纳入2019年泉州市高职院校学费减免专业目录,免收学费。
第二十四条住宿费:900元/学年。
第二十五条代办费(书籍资料费等):500元/学年(多还少补)。
(1)国家奖学金: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及时发放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A.专业学习奖学金一等奖奖金12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4%);二等奖奖金8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8%),单项奖学金分三档,一等600元/学年,二等400元/学年,三等200元/学年,各占学生总数5%,合计占15%。
B.精神文明和社会工作奖学金奖金8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