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本校人力资源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第十章收费标准
第四十五条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本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
学费:文科类专业525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6410-10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10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6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非电梯楼学生公寓6人间1400元/生·学年,8人间900元/生·学年,10人间600元/生·学年;电梯楼学生公寓1500元/生·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