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学院对品学兼优学生实行国家、学院奖学金制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生每年8000元,学院奖学金分别为1000元、600元、400元;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国家励志奖学全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别为4000元、3000元、2000元。
学院按国家有关规定设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对河北省省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享受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的“三免一助”政策。并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解决因家庭经济困难带来的不便,满足其求学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