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我院相关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部分设定专项奖学金专业依照学院招生简章标注施行。
2.住宿费:4人间,1200元/年;6人间,800元/年;8人间,600元/年。
3.保险费:每生/年100元,一次交满三年(自愿参保)。
收费方式:
注:由于住宿房间标准到校后选定,选择提前远程缴纳费用的同学暂按8人间收取住宿费(600元/年),如果入校后选择的是6人间或4人间,再补交差价。
1.国家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可分设2-3档。
2.国家贷款:国家贷款是由政府主导,哈尔滨银行和华安保险公司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长不超过20年。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