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收费标准:经济管理系各专业学费6800元/年/生,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数字传媒系各专业学费7800元/年/生。
住宿费(带暖气):950元/年/生。
第二十条 学院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奖、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学院奖学金(按等级颁发奖学金)。
第二十一条 按照国家金有关规定,统招大专(高职生)特殊贫困生3500元/年/生,大专(高职生)一般贫困生2500元/年/生。统招大专(高职)生可享受“生源地信用贷款”(6000元/年/生)。另外,学院设有校内外勤工俭学(自愿参加),以减轻学生家庭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