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奖学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15 23:02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29-84674009 82619336
  • 学校地址:西安市蓝田向阳19号

2022年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奖励成绩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金。资助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困生每生每年3800元,一般贫困生每生每年2800元。
5、生源地贷款。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每年12000元的生源地贷款。
6、勤工。我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岗位,利用课余时间增加学生收入。
7、五年制大专资助政策。(1)国家免学费:我院文管类专业学生前三年每生每年减免学费2800元;理工类专业学生前三年每生每年减免学费3600元。(2)国家金。我院五年制大专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金:一档每生每年2500元,二档每生每年1500元。

2020年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奖、助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我校高职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可以获得,额度为8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计划内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高职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可以获得,额度为5000元/生?年。
3、国家金: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高职生可获得,额度为特困生3500元/生/年,一般贫困生2500元/生/年,建档立卡学生享受国家和学院教育扶贫政策。
6、勤工: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部分勤工俭学岗位。

2018年陕西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6)

第五十三条 有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应加强宣传工作,对定向生的就业去向、奖学金设置、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等要求,通过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

考生被录取后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金政策。对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的定向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第五十三条 有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应加强宣传工作,对定向生的就业去向、奖学金设置、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等要求,通过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2015年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二十条 学院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奖、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学院奖学金(按等级颁发奖学金)。
第二十一条 按照国家金有关规定,统招大专(高职生)特殊贫困生3500元/年/生,大专(高职生)一般贫困生2500元/年/生。统招大专(高职)生可享受“生源地信用贷款”(6000元/年/生)。另外,学院设有校内外勤工俭学(自愿参加),以减轻学生家庭负担。

2014年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格认定及申请工作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家庭经济困难,全部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特征之一。
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013学年已认定为贫困生的学生可以不提交,未被认定为贫困生的学生需开具此调查表);
系部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对有生源地信用贷款需求的在校生进行贷款资格初审。具体程序如下:
在校一、二年级学生持申请书向学院申请,各系成立认定工作小组。由各系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其中学生代表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评选比例为各班在校人数的30%。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对于高消费、购买奢侈品等原因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学生,不得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办理贷款。

2014年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九条 学院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奖、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学院奖学金(按等级颁发奖学金)。
第二十条 按照国家金有关规定,统招大专(高职生)特殊贫困生3500元/年/生,大专(高职生)一般贫困生2500元/年/生。统招大专(高职)生可享受“生源地信用贷款”(6000元/年/生)。另外,学院设有校内外勤工俭学(自愿参加),以减轻学生家庭负担。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