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学校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具体标准为(元/生﹒学年):文科类4700、理科类5100、工科类5300、医学类6200、艺术类6800。
第二十九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400元。
第三十一条学院具有完备的资助体系,奖金覆盖面已达50%。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学金15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学院建立了“奖、助、贷、免、补、勤”六位一体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经济困难的在校生每年能够享受4300元、3300元、2300元不等的金。
学院设有新生奖学金、新生金等奖助体系。新生入学奖学金:提前招生考生高中阶段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综合荣誉的录取报到后,根据获奖级别给予以下奖励:校级奖励1000元,县区级奖励2000元,地市级奖励3000元,省级及以上奖励5000元。若考生获得多项不同等级荣誉,实行就高奖励原则;本项奖学金于入校报到两周内用奖状原件向学院学生处申请,逾期不予处理。新生入学金:1、对于享受入学当年民政部门发放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经济贫困考生,或者孤儿家庭考生,免除学费;2、对于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考生,免除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