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奖学金:以学年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一次性奖励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励志奖学金400元/年及若干单项奖学金。
国家一等金:3800元/学年(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国家二等金:2800元/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或一般困难学生);
校级金:一等金2000元/年,二等金1500元/年,三等金1000元/年。
凡获得学校正式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均可向当地教育局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信用贷款(贷款金额高为8000元/学年)。
六、学费减免
我校全日制专科在读西盟县农村户籍学生,凡家庭经济困难、思想积极向上、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等,实施学费减免政策。
七、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云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毕业生自毕业三年内自愿到云南省25个边境县及3个藏区县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特有民族大专班享受9000元/年学费及生活补助的政策。
招收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怒族、基诺族、德昂族、独龙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瑶族、景颇族、藏族、纳西族(摩梭人)等15个民族的考生,被特有民族大专班录取的学生享受5000元/年的学费及4000元/年(分二至三个档次发放)生活补助。
水库移民学生享受8000元/年学费及生活补助的政策。
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下达我校水库移民招生计划100人,凡被我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水库移民考生,报到后可享受8000元/年的学费及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