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学生入校取得学籍后,根据学生在校学业成绩、综合表现和家庭经济情况可申报享受各类奖学金、金、勤工岗位和生源地信用贷款等政策。
一、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以学年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一次性奖励8000元,并颁发国家奖学金证书;
省政府奖学金:以学年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一次性奖励6000元,并颁发省政府奖学金证书;
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以学年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一次性奖励5000元;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以学年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一次性奖励4000元;
校级奖学金:以学年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一次性奖励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励志奖学金400元/年及若干单项奖学金。
国家二等金:2800元/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或一般困难学生);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为每月480元。
学校提取资助专项经费,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一次性临时补贴,资助金额及人数根据每年贫困生数据库实际情况评定。
我校全日制专科在读西盟县农村户籍学生,凡家庭经济困难、思想积极向上、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等,实施学费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