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收费、奖学金及资助
第十二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物价部门批准,学院各专业的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1.普通文理科专业:155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50元,学分学费以每学年40学分计为6000元,专业学费9500元;
2.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175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50元,学分学费以每学年40学分计为6000元,专业学费11500元;
3.其它工科类专业:165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50元,学分学费以每学年40学分计为6000元,专业学费10500元。
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物联网工程专业系学院与加拿大?达内IT培训集团共建的特色软件专业,按照大类招生,第一学年学费为17600元;专业分流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186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50元,学分学费以每学年40学分计为6000元,专业学费12600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176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50元,学分学费以每学年40学分计为6000元,专业学费11600元;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191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50元,学分学费以每学年40学分计为6000元,专业学费13100元。
第十三条学院现设有王成海奖、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奖、单项奖、优秀毕业生奖、“东海之星”奖等,同时参加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获奖面为40%左右。目前学院年度高奖学金额度为5000元。
第十四条学院设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专用公章)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办法》,学院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国家金、国家贷款、勤工和学费减免等多种渠道获得资助,成绩优秀的学生还可以推荐参加出国(出境)交流、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
第十五条根据浙江海洋学院及东海科学技术学院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学习至第四学期末,符合条件者可参与学院组织的由本院转入浙江海洋学院相关专业学习的选拔;选拔比例不超过学院该年级在学学生总数的2%;经选拔转入公办本科学习的学生享受浙江海洋学院公办本科生待遇,执行同级公办本科生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学院按培养成本收费,发独立学院文凭,请考生慎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