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收费、奖学金及资助
第十三条学院现设有王成海奖、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奖、单项奖、优秀毕业生奖、“东海之星”奖等,同时参加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获奖面为40%左右。目前学院年度高奖学金额度为5000元。
第十四条学院设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专用公章)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办法》,学院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国家金、国家贷款、勤工和学费减免等多种渠道获得资助,成绩优秀的学生还可以推荐参加出国(出境)交流、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