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学费政策: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桂政发【2012】9号》“从秋季学期起,对具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边境县、民族自治区县户籍并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免除学费。”
(3)农村户籍学生中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优先认定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上级部门规定的免学费比例范围内,可优先享受免学费:
报读我校印刷技术专业并具有广西户籍的初中、高中应届毕业生且交指标定位金1000元(限100名),可免交第一学年学费、实习材料费、住宿费三项费用共2950元,但开学注册时需交代收费500元/学期,指标定位金在第二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退还,可同时享受每月150元的生活补贴。
六、收费标准(即未享受免学费的学生)
4.符合资助政策免学费的学生要按“中职免学费申请表”的内容要求如实填写,并盖好有关部门公章,来校注册时将表交给招就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