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考试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转段选拔考核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执行。
第九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移动通信技术专业、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每生每年6410元;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每生每年5250元。
住宿费标准:空调宿舍,每生每年900元。
转段选拔考核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粤价函〔2009〕2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