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7)《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
4.《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5.《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
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是根据省教育厅中心要求提供的,表格用途一是帮校了解你的家庭大致情况,二是为有需要的同学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向国家申请贷款时提供审核依据。因此必须据实填写,并到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签审核意见和加盖公章,确保表格有效(缺审核公章的表格无效);提供无效表格的同学,将失去申请国家资助(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和贷款)的机会。
1.新生奖学金: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新生可申请奖学金壹万元,①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广东省公布的本科分数线(不含降分、不含补录)以上;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新生(含普通类文科、理科,不包含“3+证书”类、学考录取、三二分段、现代学徒制学生);③高考成绩在我校报到新生中理科类全校排名前10名、文科类全校排名前5名。
2.优秀学生奖学金:按学校《学生奖学金制度》执行每年组织评选优秀学生,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奖励,授予荣誉称号。
3.开设“绿色通道”:新生入学前,应筹足学费。如果因家庭经济困难确实无法缴纳学费时,建议到当地教育局进行生源地贷款后,再持贷款凭证于报到当日到学校绿色通道进行登记。
4.国家贷款:建议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入学前前往当地教育局进行生源地贷款。国家贷款每生每年高额度为8000元。
6.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在校期间因突发重大事故而遭遇特别经济困难的,可申请学校发放一次性特困补助。
7.国家奖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金额分别是:8000元、5000元、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