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 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
  • 更新日期:2025-08-08 01:18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7736213502
  • 学校地址:桂林市兴安县教育路5号

2018年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简章

收费:学费全免,只收取住宿费(180元/学期)和课本费(按实收取)。
特困家庭学生可享受金2000元/年,国家资助两年。我校每学期设立了奖学金和资助金,优秀学生还可获国家奖学金2000元。

2017年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招生简章

收费:学费全免,只收取住宿费(180元/学期)和课本费(按实收取)。
特困家庭学生可享受金2000元/年,国家资助两年。我校每学期设立了奖学金,优秀学生还可获国家奖学金2000元。

2016年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简章

收费:只收取住宿费(180元/学期)和课本费(按实收取);学费全免。
特困家庭学生可享受金2000元/年,国家资助两年。我校每学期设立了奖学金,优秀学生还可获国家奖学金2000元。

2015年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简章

收费:按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只收取住宿费(180元/学期)、课本费(预交400元);学费全免。
金:特困家庭学生可享受国家金2000元/年,两年共4000元。
奖学金:我校每学期设立了奖学金,优秀学生还可享受国家奖学金2000元。

2012年桂林兴安师范学校幼师专业招生简章

收费:按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每学期学费890元及在校期间的住宿费、书费等,收取两年半学费。
凡报读我校幼师班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金1500元/年,国家资助两年。特困家庭学生还可享受免学费!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2000元!
答:近年,我校不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采取各项措施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并顺利毕业。学校设有专项基金用于发放金、奖学金、特困生补助金等,我校还减免学生后一学期学费。同时,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城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困难学生均可享受国家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新政策,“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具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边境县、民族自治县(含享受待遇县)户籍并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免除学费”。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