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奖学 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
  • 更新日期:2023-02-19 04:26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7736213502
  • 学校地址:桂林市兴安县教育路5号

2021年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招生简章

七、金及奖学金政策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享受国家一等金每生每年3000元,资助两年共6000元;涉农专业学生、集中连片地区农村学生等享受国家二等金每生每年1000元,资助两年共2000元。
学业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2000元,还可获学校、兴安农合行、校企合作单位的奖励。

2020年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教育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简章

六、金及奖学金政策: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享受国家一等金每生每年3000元,资助两年共6000元;涉农专业学生、集中连片地区农村学生等享受国家二等金每生每年1000元,资助两年共2000元。
学业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2000元,还可获学校、兴安农合行、校企合作单位的奖励。

2018年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简章

四、金及奖学金政策:
特困家庭学生可享受金2000元/年,国家资助两年。我校每学期设立了奖学金和资助金,优秀学生还可获国家奖学金2000元。

2016年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简章

四、金及奖学金政策:
特困家庭学生可享受金2000元/年,国家资助两年。我校每学期设立了奖学金,优秀学生还可获国家奖学金2000元。

2015年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简章

四、金及奖学金政策:
奖学金:我校每学期设立了奖学金,优秀学生还可享受国家奖学金2000元。

2012年桂林兴安师范学校幼师专业招生简章

凡报读我校幼师班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金1500元/年,国家资助两年。特困家庭学生还可享受免学费!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2000元!
答:近年,我校不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采取各项措施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并顺利毕业。学校设有专项基金用于发放金、奖学金、特困生补助金等,我校还减免学生后一学期学费。同时,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城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困难学生均可享受国家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新政策,“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具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边境县、民族自治县(含享受待遇县)户籍并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免除学费”。

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

兴安师范创建于1958年,1959年秋开始面向桂北的兴安、全州、灵川、灌阳四县招生。1962年因国家经济困难而停办,1971年恢复办学。198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兴安师范列入广西定点中等师范学校,校名为“桂林地区兴安师范学校”,实行“地、县共管,以地为主”的管理体制,直属于桂林地区教育局,面向桂北兴安、全州、灵川、灌阳、资源、龙胜、临桂、永福八县招生。
十、助学金及奖学金政策: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享受国家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资助两年共6000元;涉农专业学生、集中连片地区农村学生等享受国家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资助两年共2000元。
学业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2000元,还可获学校、兴安农合行、校企合作单位的奖励。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