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三二分段试点班学生,前三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两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其中,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车身修复、物流服务与管理、交通运营服务、城市燃气智能输配与应用、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专业前三年在我校就读,后两年在对应高职院校就读;汽车制造与检测、汽车电子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专业五年均在我校完成(不含分校点),单独编班。收费、学籍分别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收费管理、学籍管理政策执行。
第十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中职段学生学费的收费标准
学校中职段的收费标准按照市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
学费:3800元/年(工科)、3300元/年(文科);
住宿费:嘉禾校区700元/年;广园校区600元/年。
入学时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将按市物价局后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高职段学生学费的收费标准
按试点专业对口高职院校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五条中职段国家免学费政策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穗财政〔2013〕289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情况,对中职段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镇涉农专业学生、城市扶持专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残疾学生免除学费。学校对符合免学费政策的考生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经确认免学费资格的考生填写申请,直接减免学费。免学费标准工科专业为每生每年3800元,文科专业为每生每人3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