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免学费、助学金政策
1.凡农村(县镇)户籍学生就读我院所有专业,均可享受免三年学费待遇。其中,初中毕业生报读四年制高技工,前三年免学费,第四年交学费(按省规定收费标准缴费)。所有报读预备技师的学生,如果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前三年免学费,后两年交学费(按省规定收费标准缴费)。
2.经济困难的城市户籍学生,按在校生城市户籍总人数10%的比例确定免费名额(报名时全额缴清费用,经评定为免费生再退回所缴学费)。
3.建档立卡(精准扶贫)贫困户子女人学,前三年学费全免,并在第一、二年全部享受2000元/学年的助学金。
4.根据国家助学金政策(财教[2012]376号),来自江西省内以下17个贫困县的学生可同时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莲花、赣县、上犹、安远、宁都、于都、兴国、会昌、寻乌、石城瑞金、南康遂川、万安、永新、井冈山、乐安(不含县城)。
十一、收费标准
未能享受国家减免政策者按省规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标准如下:预备技师4800元学年;高技3200元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