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报名收费
继续执行河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价费字【2000】145号)、河南省财政厅(豫财预外字【2000】21号)、河南省教育委员会(豫教财字【2000】59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08]52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即报名费每生15元、考务费每生每科12元、电子信息采集费每生12元。除上述费用外,其中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每个艺术专业类别的专业省统考考务费100元;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专业体育术科考试费50元。
各地要严格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和电子信息采集费,不得多收费、乱收费或搭车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