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对象。已取得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均可参加2016年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简称为“单招”,以下同)。各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和基层招生机构要严格非豫户籍一年制中职生报名资格审查,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我省单招报名和考试。
2.招生院校。自2016年起,我省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含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全部参加单独考试招生;截止到2015年尚未有本科毕业生的新更名、转设和升格为本科的普通高校可申请参加;承担我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的其他普通本科高校也可参加,但要提出书面申请并从严控制高校数量、单招专业范围和单招计划,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委托培养协议、委托培养实施方案(培养目标、任务、专业、规模、方式、地点等)、单招实施方案、高校主要领导签署的遵守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的承诺书等。符合上述条件的高校必须在2015年度没有发生考试招生违纪违规行为。本科高校的书面申请于2016年1月22日前送至省教育厅D区826室,邮箱:hndzks@***,逾期不再受理。
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经本人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向报考院校申请、院校考核公示、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后,可由普通高校免试录取进入专科层次相关专业学习,省招办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招生高校于2016年5月1日前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从2016年起,鼓励办学定位明确、招生管理规范的高职院校的农林、水利、地矿等行业特色鲜明且社会急需的专业于我省高考前在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考生范围内,依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由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进入相应专业学习。申请试点高职院校请于2016年1月22日前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招生学校、专业、规模、招生章程以及综合评价招生实施方案,由我厅遴选确定试点院校,通过试点,稳步推进。综合评价试点招生具体实施方案由试点高校另行发布。
二、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和录取资格认定
1.报名志愿和信息采集。凡参加高职单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综合评价试点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取得报名资格,按要求采集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照片、身份证图像和指纹信息。从2016年起,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9时至23日18时,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各招生高校请于2016年3月25日9时后登陆“河南省单独招生数据报送平台”(http://hngzzx.heao.gov.cn/dz2016)下载志愿填报数据库。
2.录取资格认定。在高职单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综合评价试点招生中被录取者,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一视同仁,考生入学报到后享有同等待遇,但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省招办负责在全国普通高校网上录取系统中核准高校录取数据,认定考生录取资格,办理相关录取备案和上报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全国高校统一考试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