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被我校录取的高职扩招考生均可享受2000元学校金)
第二十一条 奖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金分特困和一般贫困两档执行,平均3300元/年。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按省上文件实施精准资助。
学校奖金:500-25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勤工: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300元-1200元/月。
第二十三条 贷款: 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