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23 23:43
  • 学校类型:
  • 联系方式:029-89028188
  • 学校地址:西安市高新科技产业开发区甘家寨1号-高新校区-

2020年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九条 报名对象
1.已报名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2.已报名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第十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3月2日9∶00至3月9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在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前,考生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观看机测视频,并确定本人拟报考的专业类。
第十一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联考成绩;对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我校将此类考生按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待;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联考成绩。文化基础测试采用笔试形式,笔试内容为语、数、外基础知识。

2019年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九条报名对象
1.已报名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2.已报名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第十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3月13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考生于2019年3月14日至17日,3月24日至26日现场集中确认,其中3月16日、3月25日各安排一场针对三校生的文化课考试,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并参加相关考试。为方便考生,2019年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职业测试除校本部外另设三个分考点,具体为宝鸡(宝鸡文理学院(老校区))、延安(延安大学)、汉中(陕西理工大学)。
第十二条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我校将此类考生按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待;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