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贷款,每生每年高可贷款8000元;也可申请国家金,根据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按困难程度,每生每年分别可获得4400元、3300元和22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可获得5000元。学校设有各类勤工岗位,按每小时12元计算酬金。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可获得8000元;设学校综合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每生每年分别可获得2000元、1200元和800元。
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考入我校,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免除就读期间学费;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每人每年高8000元;应届毕业生服务艰苦边远地区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代偿其在校期间申请的国家贷款,每人每年高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