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二年级属于国家连片特困地区、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和经济困难家庭的在籍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金,再经过班级、年级、学校三级 评审后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享受补助,补助标准为100-300元/生/月(全年按十个月计算)。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住宿费补助。
享受国助金的非成都户籍住宿学生,可申请住宿费补助,补助标准为500元/生/学年。
3、成都户籍学生免住宿费
一、二年级在籍住校的成都户籍学生可申请享受减免住宿费,减免标准为500元/生/学年。
4、减免学费
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在校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减免标准为1900元-2000元/生/学年(根据文件按专业规定标准执行),交费时已抵扣。
学校设置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特等奖(5000元/年/人)、一等奖(2000元/年/人)、二等奖(1000元/年/人)、三等奖(800元/年/人)
七、收费标准
本校严格执行教育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