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学费为享受国家减免学费政策的收费标准(县级(含县级)以下城镇户籍、农村户籍可享受国家免学费)。
不符合国家减免学费政策的学生还须在以上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3500/年
杂费(每年3000元)含以下内容:
住宿1400元、课本费500元、床上用品600元(免交)、水电300元、专业服装费120(军训服65赠送)
1.国家免学费
学生报读我校时按条件办理国家减免学费手续,全国农村、县镇非农(含县级市)、城市低保户均享受国家减免学费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减免学费外,按政策评审认定后可享受国家金2000元/年。
属建档立卡的学生可享受免学费和金政策(每生每学年2000元)。
学生可通过到企业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或非专业对口社会实践工作补偿贷款代偿。学生自愿到企业单位跟岗顶岗,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校园贷款确定。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计划性和严肃性,报名时需预交1000元学费,入学时抵减学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