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理工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日期:2014-03-25 18:14

为保证我校2013年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招生相关省(市、自治区)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性质

1.学校全称:江苏理工学院

2.国标代码:11463

3.学校类型:理工类

4.学校层次:省属公办本科

5.学校地址: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801号

(二)学校简介
     江苏理工学院(原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创建于1984年,地处江苏省常州市,是江苏省属公办本科院校。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教育学院、数理学院、中德国际学院和东方学院(公有民办)14个二级学院,开设51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17000多人。

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第,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全国首批职教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建校近30年来,学校向社会输送了4万多名各类毕业生。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8%以上,名列省内高校前茅,超七成毕业生在上海、苏州、无锡和常州等地区就业。 

二、招生工作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监督。

三、招生计划

江苏省本二计划(代码:1244)

科类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制

学费

文科

会计学

20

四

4600

文科

金融学

19

四

4600

文科

国际经济与贸易

16

四

4600

文科

人力资源管理

60

四

4600

文科

英语(只招英语考生)

53

四

4600

文科

德语(商贸德语)

35

四

4600

文科

日语(商贸日语)

35

四

4600

文科

教育学(师范)

15

四

4600

文科

应用心理学

46

四

4600

文科

汉语言文学(文案策划与公关)

26

四

4600

文科

汉语言文学(涉外文秘)

40

四

4600

文科

旅游管理

18

四

4600

文科

财务管理

15

四

4600

文科

商务英语(只招英语考生)

40

四

4600

文科

酒店管理

20

四

4600

理科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62

四

4600

理科

机械电子工程

40

四

4600

理科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40

四

4600

理科

工业设计(工业产品造型设计)

40

四

4600

理科

汽车服务工程

72

四

4600

理科

车辆工程

40

四

4600

理科

车辆工程(城市轨道交通)

29

四

4600

理科

电子信息工程

30

四

4600

理科

通信工程

66

四

4600

理科

物联网工程

63

四

4600

理科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80

四

4600

理科

测控技术与仪器

80

四

4600

理科

自动化

80

四

4600

理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

40

四

4600

理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系统)

40

四

4600

理科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54

四

4600

理科

数字媒体技术

54

四

4600

理科

应用化学(贵金属深加工及其应用)

40

四

4600

理科

应用化学(工业分析)

26

四

4600

理科

环境工程

61

四

4600

理科

化学工程与工艺(精细化工)

56

四

4600

理科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40

四

4600

理科

功能材料(高分子)

55

四

4600

理科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模具)

80

四

4600

理科

会计学

26

四

4600

理科

金融学

20

四

4600

理科

财务管理

16

四

4600

理科

经济统计学

21

四

4600

理科

国际经济与贸易

15

四

4600

理科

酒店管理

20

四

4600

理科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23

四

4600

理科

统计学

40

四

4600

艺术

环境设计

20

四

6800

艺术

视觉传达设计(媒体艺术)

25

四

6800

艺术

服装与服饰设计

15

四

6800

艺术

产品设计

40

四

6800

江苏省中外合作办学计划(代码:1632)

科类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制

学费

文科

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第三学年起赴德国梅泽堡应用技术大学学习)

25

四

21600

理科

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第三学年起赴德国梅泽堡应用技术大学学习)

34

四

21600

理科

化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应用化学)(第三学年起赴德国梅泽堡应用技术大学学习)

15

四

21600

理科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第三学年起赴德国梅泽堡应用技术大学学习)

15

四

21600

江苏省本三计划(代码:1831)

科类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制

学费

文科

会计学

11

四

14000

文科

金融学

25

四

14000

文科

国际经济与贸易

25

四

14000

文科

德语(商贸德语)

35

四

14000

文科

日语(商贸日语)

35

四

14000

文科

汉语言文学(涉外文秘)

40

四

14000

文科

汉语言文学(文案策划与公关)

40

四

14000

理科

会计学

14

四

14000

理科

金融学

13

四

14000

理科

国际经济与贸易

13

四

14000

理科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0

四

15000

理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技术)

40

四

15000

艺术

视觉传达设计(媒体艺术)

25

四

16500

 

外省本二计划

2013年江苏理工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四、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考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择优录取;

2.各批次省控线由各省(市、自治区)招考部门统一划定,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政策执行;

3.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执行;

4.对报考非语言类专业考生所学语种不作限制,但入学后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教学中不为非英语语种考生单独开设非英语语种课程;

5.录取等级要求。普通公办本科:选测科目BB(含)以上,必测科目均须在C(含)以上,信息技术科目成绩为合格;中外合作办学:选测科目BC(含)以上,必测科目均须在C(含)以上,信息技术科目成绩为合格;公有民办本科:选测科目CC(含)以上,必测科目均须在C(含)以上,信息技术科目成绩为合格;艺术类本科: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

6.普通类录取规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考生进档后采用等级级差法安排专业,即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分数相同时再看专业志愿先后和与专业相近科目成绩高低。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每取得一个A+、A、B+等级,分别加上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艺术类录取规则按照“先总分、后专业志愿、再专业分”排序,即先按照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时再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排序,总分和专业志愿都相同时再按照专业分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文化成绩、综合素质等安排专业;

7.普通类录取规则是按照“先总分、后专业志愿”排序,即先按照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时再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单科成绩、综合素质等安排专业;艺术类录取规则是在文化成绩达到合格线基础上,按照“先专业校考成绩、后专业志愿、再文化成绩”排序,即先按照专业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校考成绩相同时再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排序,校考成绩和专业志愿都相同时再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综合素质等安排专业;

8.预留计划使用按照江苏省规定执行,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9.录取结果查询由我校和各省(市、自治区)招考部门提供。

(规则5、6仅适用于江苏省考生,规则7适用于非江苏省考生)

五、优秀新生奖励办法

凡达到省一本线填报我校被正常录取并报到入学的文理科考生,可在我校当年招生专业范围内任选专业,同时获一学年学费4600元奖励。

六、报到与入学

录取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收费标准

1.普通类:按照学分制收费,每学年按45个学分4600元预收,毕业前清算学分学费,多退少补;

2.艺术类:按照学分制收费,每学年按45个学分6800元预收,毕业前清算学分学费,多退少补;

3.中外合作办学类:国内部分每学年按照21600元收取,国外部分按“中外合作办学协议”收取;

4.公有民办本科(江苏理工学院东方学院)按学分制收费:人文社科类每学年按45个学分14000元预收、理工科类每学年按45个学分15000元预收、艺术类每学年按45个学分16500元预收,上述各类学生毕业前清算学分学费,多退少补;

5.住宿费: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根据实际入住条件收费,收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

6.书本费:每生每学年按照500元预收,学年结束后按实际结算,多退少补。

八、联系方式

1.江苏理工学院

   联系电话:(0519)86999551 86999553 86953123 86953125  

   传 真:(0519)86999551

   网 址:http://zs.***.cn

2.江苏理工学院中德国际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联系电话:(0519)86999557  86953344  

   传 真:(0519)86999557

   网 址:http://zdxy.***.cn

德国梅泽堡应用技术大学网址:http://www.hs-merseburg.de(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