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通过对清华大学非法学专业本科生按照法学专业的要求进行系统而严格的培养,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法学专业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成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
法双毕业生应达到如下知识、能力与素质的要求:
(1) 具有坚定的法律信仰、崇高的道德品质、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和良好的文化修养、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2) 较好地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法治建设的基本动态;
(3) 具备运用法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4) 具备应对现代社会的发展所需要的自然科学、管理科学以及人文社科知识和外语能力。
三、学制与学位授予
学制: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二年,按学分制管理。授予学位: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四、基本学分学时
法学第二学位学习采用学分制,共要求46 学分,其中必修课26 学分,选修课10 学分,综合论
文训练10 学分。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分布
1.必修课 | 26学分 |
| |
30660082 |
| 法学绪论 | 2学分 |
40660353 |
| 宪法学 | 3学分 |
40660593 |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 3学分 |
40660664 |
| 民法总论 | 4学分 |
40660033 |
| 国际法学 | 3学分 |
40660744 |
| 刑法总论 | 4学分 |
40660293 |
| 民事诉讼法学 | 3学分 |
40661504 |
| 商法学 | 4学分 |
2.选修课 | 10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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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为法学本专业本科生和法律硕士研究生开设的所有课程以及面向全校开设的法律课程均可选修。
3. 综合论文训练10学分
40661440综合论文训练10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