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通过对非新闻学专业本科生按照新闻学专业的要求进行系统而严格的培养,使学生比较系统地通晓新闻传播理论,熟悉新闻传播规律,掌握采、写、编、评、摄等专业技能和新媒体技术,为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奠定基础。
二、基本要求
具有清华大学学籍的一年级全日制非新闻学专业本科生,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已修课程中没有不及格课程,通过新闻与传播学院组织的综合考试后,可从第三学期开始修读新闻学第二学位专业。新闻学第二学位的学生在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基本原理和新闻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基础上,接受新闻采访、写作、编辑、评论、摄影等基本业务知识与技能的基本训练;基本了解新闻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基本了解中国新闻工作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基本了解外国新闻工作发展的动态;具有社会活动和科研的基本能力。
三、学制与学位授予
学制: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二年,按学分制管理。授予学位:文学第二学士学位。
四、学分要求
选本专业为第二学位的学生必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47 学分,其中课程37 学分,综合论文训练10 学分。课程要求必修课5 门,专业选修课3 门,其他可以从培养方案所列课程和新闻与传播学院所开设的课程中任意选择。新闻学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共25 学分,其中培养方案所列专业必修课须达到15 学分,从培养方案所列课程和新闻传播学院所开设的其他课程中任意选择的学分须达到10 学分
(不含综合论文训练)。
五、课程设置
1.专业必修课程 | 15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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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70263 | 中国新闻传播史 |
| 3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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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70043 | 传播学原理 |
| 3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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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70273 | 新闻学原理 |
| 3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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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70293 | 初级新闻采写 |
| 3学分 | 六选五 |
30670283 | 外国新闻传播史 |
| 3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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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70413 | 媒介伦理与法规 |
| 3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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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选修课 | 从下列2个方向中选修1个 | 9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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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70513 | 新闻编辑 |
| 3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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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70383 | 新闻评论 | 3学分 |
40670423 | 数字媒体实务 | 3学分 |
40670683 | 数据新闻 | 3学分 |
40670423
3.专业任选课 | 媒介经济学
13学分 | 3学分 |
从以上课程和新闻与传播学院开设的课程中选修。
4.综合论文训练10学分
40670210综合论文训练10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