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专业-辅修专业

日期:2020-03-13 09:53

水利水电工程系

海洋科学与工程辅修专业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面向国家海洋发展战略,为跨专业优秀本科生提供宽视野、综合性学习平台,培养海洋领域科学研究、工程建设和管理方面具备发展潜力的复合型人才,服务国家海洋事业发展。

 

二、基本要求

 

通过辅修学位的学习,掌握海洋科学与工程相关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工程技术的基础知识,掌握海洋领域认识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与技能,了解海洋科学与工程领域相关的法津法规,具有为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贡献力量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学制与学位授予

 

按照学分制管理,两年时间完成。

学生修满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在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后方能申请进行辅修专业毕业资格审查。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授予海洋科学与工程辅修专业证书。

 

四、学分要求与课程结构

 

实行学分制,共计24 学分,其中必修课 15 学分,选修课 9 学分。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分布

 

1、必修课5门,共15分

 

30040422

海洋科学导论

2学分

 

海洋气象水文学

3学分

 

物理海洋学基础

3学分

 

海洋资源与能源

3学分

 

海洋工程(1)

4学分

 

海洋工程(2)

4学分

2、选修课组,任选9学分

 

30050392

环境与地球科学概论

2学分

30050162

生态学原理

2学分

40460043

全球变化生态学

3学分

40040882

计算河口海岸动力学

2学分

 

海洋地质学

2学分

 

海洋遥感与大数据

2学分

 

海岛开发与保护

2学分

40040862

海啸与风暴潮

2学分

40040082

结构可靠性设计

2学分

 

40040663

港口工程

3学分

00230162

光通信与信息社会

2学分

40220162

通讯与信息技术

2学分

00030072

地理信息系统概论

2学分

30910052

工程项目管理(1)

2学分

00700122

环境伦理

2学分

40660842

海洋法

2学分

 

课程替代:(1)如果辅修课程与主修课程相同,学生可以申请免修相应课程,但需要增加专业选修课补齐学分。(2)经书面申请并经院系教学委员会同意,也可选择其它课程替代选修课程组中列出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