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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4-06 14:48:40解决时间:2022-01-22 18:58
1.我校依据考生所在省(区、市) 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有关规定和 我校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 相关政策,专业志愿录取执 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2.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的录取规则: 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时 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 顺序,优先录取单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高考文化成绩 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专业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 序,优先录取单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 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 优先录取单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3.在山东省音乐学(声乐教育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和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声乐方向) 录取专业技能 1 为声乐的考生; 音乐学(键盘教育方向)、音乐表演(键盘方 向) 和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 录取专业技能 1 为器乐(项目为钢琴、手风琴) 的考生;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 录取专业技能 1 为器乐且项目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考生。
答案来源于: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